发改委: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

深度解读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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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获悉,其于近日发布关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包含再制造企业应当构建合理的逆向物流体系及旧件回收网络、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通过售后服务体系回收旧机动车零部件用于再制造、鼓励专业化旧件回收公司从维修渠道为再制造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旧件等信息,详情如下:

为规范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加快再制造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至9月1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 附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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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图阅览《汽后视界》双月刊第77期)

文章转载自“汽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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